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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巨无霸”广告牌 这一天他们等了两年半

本报记者 李毓琛

5月30日10时30分,在京藏高速K1218+736M下行外侧建筑控制区内,经过工人的拆解,一个“巨无霸”广告牌平稳“着陆”。在场的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执法人员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牌面前端距离高速公路仅5.2米,一旦有大风等灾害会带来严重安全隐患。”该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个“巨无霸”广告牌距离地面约18米,得先采取切割立柱的方式,使其与底座分离。

记者看到,施工人员用一根安全绳锁定广告牌的一端,吊车吊臂从顶部控制了广告牌。

“不行,一根安全绳不保险。”执法人员叫停正在切割立柱底座的施工人员,要求再从两个方向用安全绳对广告牌加强控制,以防失控。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操作,广告牌的立柱与地面底座成功分离,在吊车吊臂的缓缓移动下,巨大的广告牌被平稳放置在地面上。经过测量,该广告牌长18.1米、宽6.2米、厚1.5米,总高15.5米。

据了解,2021年4月至5月上旬,施工方暗自施工,在高速公路旁立起了这个广告牌。“前期我们发现情况后,调查发现该广告牌未经审批设立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已构成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地面构筑物行为。”执法七大队原负责人最先发现这一情况,2年多来,从未放弃调查处理。

京藏高速从吴忠关马湖到银川南是交通流量最大的一段高速公路。“该广告牌距公路外沿13.4米,距公路用地5.2米,一旦发生向公路方向倾倒,广告牌面会侵入公路路面,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经执法人员向该广告牌的承租方银川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询问调查,并核实当事人与该公司签订的《广告牌租赁合同》,得知该构筑物为当事人山西一科技有限公司设立,该公司的行为系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修建地面构筑物,违反了《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上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调查核实其行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以及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但李某拒不配合签收文书。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李某的合法权益,先后以快递、邮件、短信等形式发送法律文书,通过报纸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拆除违法修建的构筑物,李某均置之不理,给案件调查处理造成重重困难。

后经银川市兴庆区法院、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分局下达《行政强制执行公告》,决定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责令当事人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于2023年10月20日零时前自行拆除该广告牌。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执法人员遂于5月30日对该广告牌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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