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近日,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的通知》,持续做好全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2011年,宁夏率先在全国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2017年又将服刑人员监护缺失未成年子女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将年满18周岁仍在普通高校就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建立孤儿养育津贴动态调整机制,先后3次提高保障标准,并纳入自治区政府民生实事强力推进,今年将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
目前,我区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34人。针对此类儿童由于父母信息缺失导致失联情形认定困难,以及信息共享不及时、摸底排查不精准等原因容易发生漏保等问题,《通知》合理优化父母失联情形认定方式,将自下而上逐级认定转变为县级民政牵头主动查验,将认定时间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严格按照“全面入户排查+实时信息比对+主动帮助申请”方式、“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查验+民政确认”程序、“物质+服务”模式,扎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