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22日裁定受理天得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5月12日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天得公司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天得公司截至2023年2月22日不存在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赔偿金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6月20日止。若异议人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向惠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示。
管理人联系方式:叶律师 15510739515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0楼
宁夏天得太阳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