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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到“家门口” 零距离普法解民忧

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戴亚雄) “感谢新营法庭法官为我的事忙前忙后,赔偿款终于拿到了。”6月3日,西吉县法院新营法庭利用巡回审理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帮行动不便的六旬老人杨某拿到12万元赔偿款,让人民群众就地享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2023年12月,66岁的杨某驾驶农用三轮车与李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造成杨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在送医院治疗期间,诊断为腿骨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17天并花费相应医疗费。杨某出院后,经固原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其所受伤情为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李某探望、安慰严某并垫付部分医药费。杨某出院后,要求李某及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损失,但保险公司以杨某发生事故时年满66岁、不具有劳动能力为由不赔付误工费,后双方就各项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无果,杨某遂诉至西吉县法院新营法庭。

承办法官经了解得知,杨某在当地承包了20多亩土地,虽已年满66岁但仍能正常开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劳作。随后,承办法官将调查情况与事故责任人及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邀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实地调查。最终,通过法官不断努力,保险公司愿意赔付杨某误工费,但需要法院开庭作出文书后才予以赔付,承办法官决定采取巡回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

6月3日,新营法庭在杨某家门口审理此案,并针对事故纠纷进一步释法明理,给当事人双方分析调解结案的利弊得失,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方面换位思考、综合考量。最终,李某赔付杨某鉴定费、诉讼费等共计3000余元,保险公司赔付杨某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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