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仲裁公告

夏兴望:

我委受理的黄慧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作出(2024)银仲字第0027号裁决书,裁决:一、被申请人夏兴望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黄慧支付房屋租金45369元、2024年1月8日前的逾期付款利息2090元,并以45369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4年1月9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被申请人夏兴望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黄慧支付采暖费710元;三、申请人黄慧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本案仲裁费2333元,由申请人黄慧负担93元,由被申请人夏兴望负担2240元。本案公告费300元由被申请人夏兴望负担。申请人黄慧已预交的仲裁费不予退还,由被申请人夏兴望负担的仲裁费、公告费连同上述裁决款项一并支付给申请人黄慧。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与你取得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裁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银川市民大厅D区二层204号房间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银川仲裁委员会

--> 2024-06-07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23117.html 1 仲裁公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