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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法援中心情暖“夕阳红”

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近日,贺兰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年近八旬的张某某求助称,其与妻子育有3个儿子,自10年前妻子去世后,一直跟随三儿子生活,现三儿子家里子女较多、生活压力重,已无力继续独自赡养老人,经与长子、次子商议,二人均不愿承担赡养义务,也不支付老人基本生活费用。无奈之下,老人将3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用。

贺兰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老人高龄且行动不便,本着对老年人群体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原则,及时为其开辟“绿色通道”,指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精湛的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律师在详细听取了解老人的法律诉求及详细了解3个儿子情况后,在庭审中为张某某争取到最大权益,由3个儿子每月支付其生活费,对于张某某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费用,在社会医疗保险报销后,由3个儿子平均分担。

近年来,贺兰县司法局切实抓好“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行动,围绕老年人法律需求,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维权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件,提供上门服务5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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