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西夏区法院

“保全+调解”促被告主动履行

本报讯 (通讯员 祁帆) 近日,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保全+调解”模式,利用案件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易于调解的黄金时间,高效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拖延5年未付款的被告主动联系履行,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2017年9月,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天津某科技公司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天津某科技公司委托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地图数据建设相关项目开发应用软件。双方后续于2023年6月签订了《和解协议》,确认合同金额为1210388.46元,并协商一致由天津某科技公司分期支付。但协议签订后,天津某科技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分期付款,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此期间多次催要均无果,最终起诉至法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们这个情况符合财产保全的受理条件。”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及时告知原告宁夏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金某。随后,承办法官积极引导金某准备相关手续,指导其在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系统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法官随即审核全部保全申请材料,出具民事裁定书并移送执行局进行保全。

为了尽快帮助原告拿到欠款,法官及时联系被告公司负责人,并通过“智云”庭审系统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起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 2024-06-26 西夏区法院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24915.html 1 “保全+调解”促被告主动履行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