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毓琛) “你这车能拉人吗?出了事怎么办?”近日,平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开展巡逻防控时,在民族大街与南环路交叉路口查处一起电动三轮车驾乘9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询问得知,车上乘坐人员均为附近一工地施工人员。驾驶员称,当天中午12时许,另外一辆电动三轮车坏了,其便抱着“走小路能躲过交警检查”的侥幸心理拉载8名工友回宿舍。民警对驾乘者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要求乘坐人员下车换乘安全交通工具。当日13时许,在民族大街与永安路交叉路口处,民警再次查获一起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就在民警现场处理时,中午被查处的那辆电动三轮车再次出现,依然搭载着8名工友。经了解,两辆电动三轮车来自同一工地,民警当场暂扣车辆,约谈工地负责人,责令其立即整改,安排正规车辆接送工人上下班。
近期,平罗县公安局组织警力扎实开展“摩电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根据辖区群众出行特点,在上下班、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路段,错时开展勤务工作,严查严管闯红灯、逆向行驶、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