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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法院“以保促调”办结金融借款合同案

本报讯 (通讯员 海晓霞) “感谢法官仅用3天,就帮我们要回近15万元贷款,诉讼保全程序真的太好了!”近日,西吉县法院通过“以保促调”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西吉县某银行员工马某某拿到民事调解书后感激地说。

原告西吉县某银行与借款人于2021年11月26日签订《富(民/农)卡授信借款合同》,借款人向原告申请授信贷款30万元,双方就还款期限、利息、违约责任等进行了约定,并由保证人马某某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责任。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因交通事故死亡,尚欠银行贷款14万余元。原告与借款人家属及保证人就该笔贷款的偿还进行沟通协调,但未达成协议。

2024年6月5日,原告西吉县某银行将保证人马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偿还该笔贷款本金及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经保证人马某某申请,西吉县法院依法追加借款人妻子及儿子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6月24日,原告申请对借款人妻子银行账户中的存款予以冻结。西吉县法院收到原告的保全申请及担保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材料审核,作出准许财产保全的裁定,并联合执行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冻结借款人妻子银行账户中的存款14万余元。

6月27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借款人妻子及儿子按照合同约定当场全额向原告偿还剩余贷款本息。根据原告解除保全的申请,西吉县法院当日依法解除了借款人妻子被冻结的银行账户。至此,该案在诉讼保全后仅用3天即得到实质性化解。(下转03版) (上接01版)

今年以来,西吉县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采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等方式,将“保全”这一督促解纷的“硬措施”和“调解”这一解纷的“柔手段”相结合,通过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两条线,将“执源治理”端口不断前移,力争做到从“末端执”到“前端治”,以最快速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为优化法治化环境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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