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你的头盔呢?”“我忘了,没拿。”“不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摩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很容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南源村李大爷就是因为骑电动车没戴头盔,摔倒后头部受伤,现在还在医院。”“是我不对,我现在就回去把头盔戴上,以后骑车之前一定会先戴好头盔。”
6月28日15时,在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处,马某某驾驶三轮电动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经过该路口时被劝导员王爱军和志愿者拦停,王爱军通过身边的案例耐心劝导,让马某某明白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说完,王爱军还在马某某的车辆后方张贴了“严禁载人”标识。
连日来,吴忠市公安局红寺堡区分局红寺堡派出所社区民警屯警农村道路,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行为。针对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民警对每一辆路过的三轮车开展安全教育,并在车辆后侧张贴严禁违法载人等警示标识,有效增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今年以来,该分局围绕“派出所主防”定位,全面优化警力配置,持续推行派出所“日常管治安,兼顾管交通”警务机制,对农村道路交通警情快速处置、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做实警力下沉,强化警民联动,在农贸市场、客运站等人群集中活动场所,派出所民警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基本知识、常见交通违法及其危害等宣传材料。在乡镇、行政村主要道路路口,劝导提醒驾驶人安全出行。
科学合理安排勤务,落实巡逻查控机制,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群体,加大执法力度和巡查频次,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警察在身边、平安在眼前。对巡逻中发现的轻微交通违法进行批评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师傅,电动三轮车车厢不能载人,驾驶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我就是图个方便拉上媳妇一起回家,下次一定不会再犯。”在柳泉乡甜水河劝导站,劝导员对村民驾驶电动三轮车超载行为及时劝阻。目前,该分局已相继启动运行柳泉、南源等5处交通劝导站,20名辅警全面开展劝导、安全宣传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