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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检察:促生态蝶变,共护黄河长久安澜

吴忠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实地调研。本报通讯员 马勇 摄

吴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调研黄河铁桥公益诉讼保护案,检察官在黄河铁桥介绍近年来的铁桥修缮情况。本报通讯员 马勇 摄

本报记者 何巧云 通讯员 马勇 马小辉

七月吴忠,瓜果飘香。

巍峨罗山草木葳蕤,悠悠黄河潮流涌动。

“黄河富宁夏,最富是吴忠!”吴忠没有辜负这美誉。

山河为证,法治为名。

这生态,得益于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主动作为、敢于亮剑,交上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黄河考卷”。

近年来,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能动履职,保障黄河安澜。2024年1月,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被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水利厅联合评为“全区水利工作先进集体”。

2023年以来,吴忠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4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4件、磋商139件。督促行政机关封堵排污口100多个,拆除违建310平方米,拆除养殖圈棚3个,阻水坝1处,鱼池608平方米;清理各类垃圾1516吨,工业固体废物30765.42吨,对2688.75亩土地进行生态修复,清退抢种河滩地3012亩。

深度共治,促黄河安澜长治久安

“我们必须增强气魄、放宽眼界,广泛加强合作,展现检察机关作为,做实西北三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章,让母亲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西北三省八市检察院参会人员一致认为。

2021年底,一场名为“保护母亲河 服务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在吴忠市检察院召开,来自陕甘宁三省(区)的8个市级检察院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探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经验,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此次会议达成了高度共识、广泛共谋、深度共治、全面共建、携手共进的五大共识。

2023年,吴忠市检察院与陕甘宁蒙晋五省七市检察机关签署了《陕甘宁蒙晋毗邻地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荒漠化防治检察监督跨区划协作协议》,聚焦流域治理、防沙治沙、水土保持等主攻方向,凝聚工作合力,优化履职办案,共同守护好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

吴忠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警长”“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作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助推水源涵养、生态修复、污染防治、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等保护治理工作。督促清理非法占用林地、草原282.82亩,督促治理违法取水自备井近300口,督促行政机关责令企业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13.61万元。

打破壁垒,高质高效办好案件

“大桥护栏修好后,不仅看起来美观,通行也更安全了。”吴忠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联合“益心为公”志愿者对桥梁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周边群众看着修缮一新的桥梁护栏,脸上露出了笑容。

2022年,吴忠市检察院在全市部署开展渠道“桥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对世界古灌溉工程遗产宁夏引黄古灌区渠道危桥开展集中监督整治。全市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联合自治区秦汉渠管理处等部门对秦渠、汉渠等渠道进行实地踏勘,针对厘清沿渠危桥监管部门职责问题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听证会,并邀请相关水务、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有效破解了桥梁权属不清、监管维护责任不明等难题。

经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履职对危旧桥梁进行修复、拆除、重建,40余座危桥全部得到整改,确保渠道行水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

今后,吴忠市检察机关检察卫士将跑好接力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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