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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找出行政争议“最优解”

西吉县化解9起征收补偿系列案件

本报讯 (通讯员 冯文旭) 近日,西吉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与西吉县法院协调联动、与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妥善化解了9起征收补偿行政争议,既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又从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切实提高了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马某某等9人在西吉县吉强镇某村自建房屋,2022年8月因某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吉强镇人民政府、西吉县农业农村局、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对马某某等9人的房屋予以拆除。2023年,马某某等8人(另外一人未起诉)分别向西吉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上述三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西吉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认定案涉当事人在案外人处购买土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即建造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三被告强拆行为不当,分别作出《行政判决书》确认三被告强制拆除行政行为违法。之后,马某某等8人分别向西吉县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请求判决三被告赔偿因强制拆除房屋造成的损失及利息,法院当日委托西吉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就马某某等8人的案件进行协调化解。

西吉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收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委托书》后,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优势,积极对接人民法院,与案涉三家单位多次沟通,以“如我在诉”的意识,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当事人“坐下来”面对面交流,通过释法说理方式推动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损失进行合理赔偿,促成行政争议化解,现已履行完毕,一次性、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在争议化解过程中,西吉县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了解到还有一人未起诉,经主动对接,签订行政赔偿协议书及时保障了该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行政争议化解“走在先”,做到了为民“解心结”。

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事关群众根本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西吉县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依托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优势,寻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最优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今年以来,行政争议化解率已经达到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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