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关于宁夏松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7日裁定受理宁夏松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山工贸”)的破产清算案,并于2022年1月7日指定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担任松山工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松山工贸的职工债权情况进行了调查。经管理人调查,松山工贸截至2021年12月27日不存在欠付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赔偿金等。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年7月26日止。若异议人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此公示。

管理人联系方式:叶律师 15510739515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0楼

宁夏松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12日

--> 2024-07-12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26797.html 1 关于宁夏松山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