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秀丽) “邻居家娃娃在我们两家夹道玩火,把我家东墙、空气能锅炉,还有院子里的杂物都烧坏了……”近日,贺兰县银河村村民余某走进金贵司法所,一见到调解员就倒起苦水。
原来,韩某家的儿子在家门口玩火,不慎将余某家的住房东墙、空气能锅炉及院中堆放的建房木材等物品烧毁。余某要求韩某赔偿,韩某觉得赔偿金过高因此发生争执。
调解员进行实地调查后展开调解。“赔是得赔,问题是他要价太高。”调查过程中,韩某认为1000元赔偿金额就够了。“虽然东西毁得不是很严重,但杂七杂八加起来也不少啊。”余某认为,后期维修、粉刷院墙、整理院落、补充木材及常用杂物,这一笔笔开支累计起来不是小数目。
第一次调解中,调解员注意到余某情绪起伏很大,为了不激化矛盾,调解员及时中止初次调解。随后,根据余某的实际受损情况,调解员分别走访村委会、木料商行,了解粉刷工费等情况,多方咨询综合估算余某的损失费用,为后续调解做好准备。
第二次调解中,调解员带着当事人一同前往事发地,一墙一木帮余某估算损失费用,引导双方对赔偿金额作出合理估算。最终帮助余某与韩某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韩某向余某支付各项损害赔偿费用1400元和维修费用400元。一场纠纷得以解决,双方如释重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