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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渠首管理处联合吴忠市两级检察机关印发方案

“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保护古灌溉工程

本报通讯员 王克伟 赵明玲

近年来,为切实加强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和渠道水生态、水环境、水工程、水资源安全,宁夏渠首管理处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河湖及水资源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黄委关于印发黄河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用,与青铜峡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宁夏引黄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1+1+N”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公益诉讼协作“小切口”,推进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和多部门“1+1+N”联合执法“大格局”。

2023年7月,宁夏渠首管理处与吴忠市、青铜峡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合力推进公益诉讼协作,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推进开放交流,宁夏渠首管理处同吴忠市两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就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加强引黄灌区保护进行深入交流。

吴忠市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开放日”活动,邀请渠首管理处水政科负责人参加,力促善用、用好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平台,助力渠首管理处履行灌域水行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职能配合,吴忠市检察院5个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调研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工作,渠首管理处负责人介绍管理处在水生态、水工程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宁夏渠首管理处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联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和治理,坚持内外联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工作配合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立足“1+1+N”联合执法“大格局”,积极与青铜峡市检察院及相关单位建立联系协作长效机制,先后开展张岗村石材加工商户违法向大清渠排污和穿城区渠道“四乱”治理,依法取缔石材加工作坊1家,清理城区段渠道垃圾和建筑废渣近500立方米各类违停工程车辆15台、僵尸车辆5台、汽车10余台,清除渠道违占、堆放废旧轮胎、农机具6处,整顿惠农渠引水段龙门桥渠道“违栽”行为1起,有效整治了灌域渠道“四乱”现象。青铜峡市检察院聘请渠首管理处工作人员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先后通过“益心为公”云平台提报渠道“四乱”、违规排污等线索5条,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渠道保护范围水生态环境和渠道工程运行安全。

在吴忠市、青铜峡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大力支持下,渠首管理处有效破解水行政执法“软、难、拖”问题,使宁夏引黄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得到有力保护。

今后,宁夏渠首管理处将持续立足“1+1+N”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联合执法“大格局”,进一步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协调推进“巡渠员+检察长”联合协作机制,担负起“保护古灌区 守护古干渠”使命,建设好、保护好宁夏引黄古灌区,协同推进引黄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大保护,在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推进“四水四定”示范区建设的水利“主战场”上,亮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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