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很多驾驶员都有这样的体验:车开得好好的,突然遇到减速带,不得不减速通过,还得“颠”一下。其实,道路减速带是保障出行安全必不可少的设施,可千万别破坏它,因为损毁路面公共设施是违法的,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情】
7月9日10时许,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有人故意损坏贺兰县虹桥街西幼门口的减速带,对过往行人及师生造成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接警后,民警通过走访及调取周边监控,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并于当日14时将其抓获。
为什么要蓄意破坏减速带呢?经过民警调查,真相水落石出。原来,虹桥路是连接贺兰县和银川市兴庆区的一条主干道,车流量大且车速快,学生上下学横过马路时非常危险。为此,贺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学校门口人行横道前东西两侧都设置了减速带,有效降低了过往车辆速度,保障了行人过马路的安全。然而,家住附近的张某某因经常开叉车路过此处,担心减速带会把叉车的叉子颠断,于是用叉车将减速带铲掉了两节。
蓄意破坏公共设施,自然逃不过应有的处罚。7月10日,张某某因故意损坏路面公共设施,被处以行政拘留6天的处罚。
【法条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七)款规定: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