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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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宁夏燕宝钢材市场有限公司、银川伟宝粤钢管物资有限公司、孙红星、杨兵、宁夏锦连商贸有限公司、银川欣凯物资商贸有限公司、郭伟、张彦丽、田红、许彦兵、薛艳红:

宁夏海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海昭公司)享有贵方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附属的担保权益等),已由(2018)宁01民初142号和(2019)宁民终374号民事判决书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

现海昭公司与马惠雯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海昭公司对贵方享有的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担保权益、案件受理费等其他权利)全部转让给马惠雯。

请贵方自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马惠雯履行全部义务。

本通知书一经送达,即时生效。

宁夏海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马惠雯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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