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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检察院

“五个聚焦”提升检察履职办案能力

本报讯 (通讯员 耿莉莉 裴沛) 近日,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意见》,聚焦案件办理标准、案件管控、案件评价、内外协作、数字赋能等5个方面,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聚焦提高案件审查处理标准,做到“四个不止于”。把“三个善于”融入案件办理中,深想一层、多做一步,树立不止于书面审查,更要增强亲历性;不止于案件办结,更要定纷止争;不止于形式合法,更要实质公正;不止于办好个案,更要做好“后半篇文章”理念,以能动履职促进社会治理。

聚焦健全案件管控机制,做到“三个强化”。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落实各类主体的办案和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案件专门管理,以“预警+提示+通知+通报”的多层次方式及时纠正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强化业务指标分析研判,坚持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单周核查通报、双周调度分析”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业务运行的苗头性、趋势性、异常性、整体性问题,提升整体监督质效。

聚焦提升案件评价效果,做到“三个深化”。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把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评价检察官办案业绩和履职能力的重要依据,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深化反向审视,对通过反向审视发现的问题,建立反向审视提醒函制度予以纠正;深化奖优罚劣,把办案质量与落实司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结合起来,一体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

聚焦畅通内外衔接,做到“三个优化”。优化内部“横向一体”履职机制,实行“一案多查”,实现“四大检察”融合办案;优化“1+N”衔接机制建设,通过畅通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衔接配合机制,提升法律监督刚性;优化外部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府检联动”,深化拓展“行政+检察”法治护航工作模式,凝聚执法司法合力。

聚焦数字赋能升级,做到“两个必须”。必须树立人人都是“数字检察官”理念,对可用模型确定责任人和工作推进时限,定期进行督促调度;必须立足办案实际做到上架模型能用尽用。坚持“从业务中来,到业务中去”,通过数字赋能实现检察履职系统融合、综合集成,不断探索开辟大数据时代法律监督新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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