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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法院“终本清仓” 13年旧案得以化解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波) “13年了,这笔钱法院终于帮我要回来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申请执行人吕某某拿到执行款后激动地说。8月12日,在银川市金凤区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13年的旧案被成功执结。

该案系吕某某与刘某某、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法院生效判决,刘某某和李某某应共同偿还吕某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借款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刘某某和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吕某某向金凤区法院申请执行。但经法院查询,未发现二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于2012年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清仓”专项活动中,执行法官着手寻找线索,希望能将该案执行到位。法官与申请执行人吕某某联系,向其核实被执行人刘某某和李某某的近况,得知二人近期经济状况有所好转,遂依法启动了恢复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刘某某和李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网络账户。账户被冻结后,李某某主动与办案法官联系,表示愿意到法院主动履行该案。

到达法院后,李某某情绪激动,认为借款主要由刘某某使用,应该由刘某某偿还。办案法官拿出案件判决书,逐字逐句向李某某进行解读,指出李某某与刘某某对该笔款项均有全部清偿责任。最终,在法官的释法明理及调解下,吕某某自愿放弃借款利息,李某某当场将10万元现金交付给吕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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