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首席记者 王潇翊
一方是被害人的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是因监护人被羁押而无人照料的被告人子女,一起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引出两方待救助的困境未成年人。9月6日,灵武市检察院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敏晶向记者讲述了一起跨区域联动保护未成年人的案件。
李某与张某2019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女诗诗(化名)。2021年2月的一天凌晨,夫妻俩发生争执后,李某酒后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对居住在娘家的张某进行捅刺,致其当场死亡。同年3月,吴忠市红寺堡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批准逮捕。同年6月,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提起公诉。
案发前,李某共育有2个孩子,儿子华华(化名)12岁,系李某与吴某同居所生,吴某在华华1岁时离家出走,华华一直由李某抚养,女儿诗诗3岁,系李某与张某婚生。李某被羁押后,华华、诗诗由其奶奶暂时抚养,祖孙3人居住在灵武市宁东镇的一间出租屋内。
2021年3月19日,灵武市检察院收到红寺堡区检察院移送的线索移交函。未检干警第一时间来到宁东镇李某家中,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华华、诗诗正面临着生存、就学和心理等多重困境。李某的母亲已78岁,视力残疾,常年患病,每月领取低保金240元、养老金168元,这些钱是老人与华华、诗诗的全部经济来源。
随时会因不按时交房租而被收回的出租屋、紧张的生活费……这些困难摆在祖孙3人面前。
华华1岁时就由李某独自抚养,父亲再婚后,继母张某让华华再次感受到母爱。然而,父亲将继母杀害,父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华华由年迈的奶奶抚养,他的心理受到了巨大冲击。看着华华稚气未脱的脸庞,检察官很揪心,他们聘请有着10余年从业经验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先后数次对华华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持续跟踪掌握华华的身心健康状况,保障其健康成长。
检察官还了解到,华华和诗诗虽然现在居住在宁东镇,但是户籍所在地为西吉县,考虑到祖孙3人目前租住在出租屋的困境,灵武市检察院向宁东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因华华、诗诗系未成年人,其奶奶系残疾人,建议为其提供经济救助申请、受理、审核的一站式服务。最终,宁东镇政府为祖孙3人发放5000元临时救助金。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华华、诗诗的情况符合救助条件,遂帮助华华和诗诗提出申请,并加快案件办理进度,为兄妹俩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
救助并未止步。检察机关考虑到2个孩子的奶奶年事已高又无生活来源,帮助收集材料,前往华华和诗诗的户籍地民政局,提出孤儿基本生活补助申请。最终民政局破格在没有判决书的情况下,加快审批速度,完成了全部审批手续,批准为华华和诗诗发放每人每月937元的困境儿童养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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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作为2个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因被羁押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当时2个孩子处于监护困境。我们认为刘某作为孩子的奶奶,祖孙3人长期生活感情深厚,撤销李某的监护权指定刘某为监护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敏晶说,检察机关立即帮助刘某联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最终,检察机关决定支持刘某起诉撤销李某的监护权,并得到法院支持。
爱心接力持续进行着。因出租屋即将到期,刘某无力承担租金,检察官多次前往宁东镇政府、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为祖孙3人申请廉租房,但因刘某个人原因,户籍无法转至宁东镇,检察官又通过居委会联系到刘某的其他子女,经过多次调解,其子女愿意共同承担刘某的赡养费。在检察干警的帮助下,刘某找到了合适的房子进行安置。检察机关还与华华就读的学校取得联系,向学校介绍了华华的家庭变故情况,希望学校对华华的学业、精神状况、生活等多方面给予关注照顾和政策上的帮助。
案发后,检察官多次前往华华和诗诗家看望他们,带去营养品,并向华华赠送了文具和书本,鼓励他好好学习。2022年,华华和诗诗的奶奶去世,在检察官的协调下,法院指定兄妹俩的大伯和伯母成为监护人。
“无论是被害人未成年子女还是被告人未成年子女,只要符合涉案困境未成年人救助条件,检察机关应一视同仁给予关怀救助。”敏晶说,未检检察官要春风化雨,化解横亘在救助道路上的所有障碍,通过综合有效的救助举措,帮助受救助未成年人走出生活困境、心理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