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丁
开通小额免密支付本想给自己行方便,却不想让他人钻了空子。近日,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信用卡盗刷案,追回报案人被盗刷的51笔钱款,共计5万余元。
信用卡连续被盗刷
7月1日,家住银川市的小杨到金凤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本人使用的信用卡在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6月9日期间被连续盗刷5万余元,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民警询问得知,小杨目前使用的信用卡并非其本人名下信用卡,而是其姐夫大杨名下的,绑定的手机号码也是大杨的。
从2023年11月起,大杨陆陆续续收到多条小额的信用卡消费短信提示,想着信用卡本来就一直放在妹夫那里让其使用,花多花少都是小杨自己还款,所以大杨也并未在意。而对于妹夫小杨来讲,虽然账单上有很多笔非本人的消费,但他一直以为大杨也在同时使用该信用卡绑定手机支付,因为每次花的钱又不多,自己也不好意思去问大杨,所以小杨每月还是像往常一样定期还款。
是谁在刷卡消费
就这样,小杨和大杨都互相认为信用卡是对方在用,直至今年6月9日晚上,小杨去找大杨吃饭,两人坐在一起边吃边聊,正聊得开心之际,大杨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信用卡消费短信提醒,提醒大杨放在小杨手里的信用卡刚才又消费了100元。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消费提醒,二人大眼瞪小眼,两人都坐在这里吃饭,谁也没有使用信用卡,这钱是谁刷的?不聊不知道,一聊吓一跳。两人这才发现放在小杨手里的信用卡早已丢失并被陆续盗刷了51笔。两人翻看消费记录核查发现,小杨最后一次使用该信用卡是2022年8月在某餐厅,后来就一直未使用过。
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通过向多家银行调取信用卡银行流水,结合POS机注册信息等相关证据材料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侯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使用POS机盗刷现金
8月22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到案接受讯问。起初,侯某某抱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盗刷他人信用卡的行为。办案民警讲事实、摆证据,最终在详实的证据面前,侯某某心理防线崩塌,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侯某某供述,其2023年11月在本人经营的一家美食餐厅里捡到了一张某银行信用卡,为非法获利,遂使用POS机尝试小金额盗刷现金,因该卡小金额消费可免密支付,只要手头紧张需要花钱,侯某某就通过POS机刷小额现金供自己消费,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6月9日期间,陆续盗刷小杨名下的信用卡共计51笔,消费这么久也没有人找自己,以至于侯某某都认为这张信用卡就是自己的,其通过盗刷所获取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发后,侯某某的家人向报案人小杨退还了盗刷的5万余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9月9日,记者在采访经侦大队大队长李越时,他告诉记者,由于现在大多数人手机绑定银行卡消费,银行卡、信用卡都不带在身边,如果开通了免密支付,银行卡、信用卡一旦丢失就会给他人可乘之机,所以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谨慎开通免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