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雷丽萍 韩雪) 为发挥检察机关在破产案件中的检察监督职能,根据兴庆区法检两院签署的《破产程序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近日,银川市兴庆区检察院受邀参与一起破产清算案件的债权人会议。
会上,破产管理人作阶段性履职工作报告,宣读了债权申报和初步审查情况报告、破产财产变价及分配方案等,债权人表决通过了变价及分配方案。兴庆区检察院对会议程序进行全程监督,保障法律规定在破产程序中正确实施。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也有“生老病死”的不同状态,破产程序有助于陷入困境的“僵尸企业”能够依法依规及时清退,实现资产重整。检察机关通过对破产程序的法律监督,监督破产管理人勤勉履职,保障债权人的参与权,助力破产程序高效运行。兴庆区检察院发挥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的融合履职,既对审判和执行程序中可能出现的虚假诉讼行为、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进行监督,也关注破产企业信用管理以及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涉及的社会与法律问题,对破产程序所涉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积极依法履职,并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劳动者提供法律帮助,及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