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王霄) 今年以来,惠农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帮信”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紧密协作,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截至目前,为案件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共计25万余元。
2023年5月,被告人王某为获利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以及手机、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密码提供给他人用于转账,关联被诈骗案件14起,被害人被诈骗资金517463元。2024年7月,该案由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租信用卡,提供手机、微信、支付宝账户帮助接收犯罪资金,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办理案件时,惠农区检察院引导王某真诚悔罪,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积极配合追赃挽损106857元。惠农区检察院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认罚实质把握的重要因素,依法对王某从轻提出量刑建议并适用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