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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中院让假释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上接01版)

回访制度让罪犯融入村里的积极性高了

“通过你们这几次回访,张某某融入村里的积极性更高了,最近开始主动参与村里组织的活动和学习,这是督促也是鼓励,还降低了我们村委会及镇司法所的工作难度。”6月24日,吴忠中院审监庭法官在红寺堡区某村座谈时,村干部对假释人员这样评价。

张某某假释后半年中,吴忠中院审监庭法官2次回访,深入当地司法所、村委会及张某某家中,与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座谈交流,详细了解社区矫正机构对张某某进行监管的具体方式和做法,引导张某某更好地融入社会。

回访中,法官教育引导张某某要吸取教训,做有担当、讲诚信、回报社会的合格公民。

开展假释后定期回访,一方面,能够及时掌握假释罪犯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遵纪守法、学习改造等情况,促进假释罪犯积极改造、融入社会,进一步提升假释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另一方面,对回访中发现假释罪犯的不良倾向行为能够及时给予纠正和教育,确保假释罪犯始终走在正确的道路上,让司法关怀在假释后得以持续。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吴忠中院制定《假释回访制度》,将“习惯法”升级为“成文法”,让假释回访有序化、规范化。

监管者参与假释案件庭审,便于事后监管

“吴忠中院是第一家邀请我们列席假释庭审的法院,让我们对拟假释人员的情况有了更全面的了解,也便于假释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8月27日,在吴忠监狱狱内法庭审理杨某假释案件后,出庭的灵武市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主办法官说。

社区矫正机构是罪犯“墙外”服刑的监管机构,也是假释风险评估机构,对罪犯假释后继续改造发挥着重要作用。邀请社区矫正机构列席假释案件庭审,能够增强社区矫正机构对假释罪犯的全面了解,全流程参与罪犯假释,便于事后监管。

“这是我院首次尝试邀请社区矫正机构列席假释案件庭审,让监管者参与庭审,也是对能否进行假释的一次再评估,我们打算把这项试点作为一项机制长期坚持下去。”主办法官说。

凝聚假释合力,走在全区法院前列

“上次3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假释制度适用后,我们监狱经过排查,发现多名罪犯符合假释条件,其中四案已经委托调查完毕,准备提交检察院进行审批。”9月9日,吴忠中院、检察院、监狱联席会议中,刑罚执行机关介绍当前的假释工作开展情况。

吴忠中院会同检察院、监狱召开推进假释制度适用会议,明确要求通过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推动“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推进假释制度适用的指导意见》落地落实。

2024年,吴忠中院审理的假释案件数量是2019年至2023年审理同类案件的总和,在全区法院排名首位。

“希望假释罪犯走出监狱大门后,能牢记自己服刑改造的经历,放下思想包袱,重塑信心,彻底告别昨天、立足今天、把握明天,用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家人的承认和尊重,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吴忠中院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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