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徐美琼 马根
“我们每个‘六大保护’责任主体都要履行各自职责,协同发力,在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性教育、加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方面多下功夫,用实际行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职责。”近日,在吴忠市利通区检察院牵头召开的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性侵害座谈会上,该院副检察长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沟通交流时说。
会上,利通区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相关情况及典型案件,并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出治理对策建议,参与的各职能部门交流探讨了今后的工作方向和未成年人社会治理路径。
“我们不会简单地就案办案,更要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将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贯穿履职全过程和各方面。在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关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利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主任介绍,一直以来,让孩子尊法知法守法,远离犯罪、远离伤害,在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中健康成长,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最大的心愿和最温柔的牵挂。为此,她们既当护法卫士,又当普法先锋。
李某系一起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利通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对李某考察期间的一次例行回访中,检察人员了解到其母亲被查出身患重病、无生活来源,父亲已多年下落不明。经多方查找联系到其父亲后,其父亲表示不愿意抚养子女,李某与妹妹(12岁)生活无着……
“一定要为李某做些什么,他们还需要哪些帮助?”教育帮扶好每一个未成年人的信念萦绕在办案检察官的脑海中。于是,该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第一时间积极联系社会力量,迅速联动综合救助。调查核实后,对李某及其妹妹先行临时救助,发放救助金1000元,及时为2人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津贴,并联合社工对2人进行心理疏导。针对李某父亲不支付李某妹妹抚养费的问题,支持李某及其妹妹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该院决定对李某的妹妹司法救助1.5万元。
“办理案件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契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特点的多维度、集成式履职方式,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治罪’与‘治理’并重,以更优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利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表示。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探寻真相的同时,该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时刻彰显惩治和挽救的司法温度。针对监护人存在的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主动加强与法院、民政、妇联、关工委等职能单位的协作,通过搭建强制报告平台、开展支持起诉、制发督促监护令、分类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推动形成系统化保护合力。
截至目前,利通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走访调查、案件倒查等手段,共排查出线索8件,已采取磋商交流、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整改落实。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该院以办案为抓手,将依法能动履职主动融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用心护苗、精心育苗、爱心润苗,保障每一株幼苗茁壮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