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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执勤期间遇“怪鸟” 一查“身份”竟大有来头

本报讯 (记者 刘炳宇 通讯员 李明浩) 9月12日,盐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秩序中队民警徐佳伟和王安宁一早便来到路口准备执勤,意外发现一只“怪鸟”,长相奇特,站在马路上一动不动。

2名民警对“怪鸟”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其翅膀断裂、腿部受伤,暂时丧失了飞行能力。由于“怪鸟”身处马路边,容易对交通带来干扰和影响,徐佳伟留在现场继续执勤,王安宁将“怪鸟”带回中队。回到中队后,民警对“怪鸟”的伤口进行了消毒、止血和包扎。经查询,确认这只“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苇鳽。徐佳伟随后联系盐池县林草局工作人员,将小苇鳽移交给对方进行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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