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及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经公司与李学军协商决定,现调你从维修部至秩序部,公司已书面通知你于2024年9月1日于新岗位报到,超期未报到视为旷工,旷工三天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按照自动离职有关规定处理。其本人从9月1日未按时到岗出勤,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于9月5日下午,9月12日上午电话、信息通知李学军本人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医保关系。请你接到通知15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如因个人原因15日内未按时解除劳动合同,社保医保的,视为自动解除合同,期间产生的各项社保、医保费用全额由你本人承担,特此公告。
贺兰县明珠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