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杨玉虎
今年以来,原州区检察院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为打造优质高效、公开公正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该院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护企全过程各方面,紧扣一个“护”字担当,扭住一个“实”字作为,成立“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小组,制定《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创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带动相关执法司法机关全链条各环节同向发力、整体发力,有效破解涉企业、涉民生领域法治保障突出问题,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专项行动工作效能。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办理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涉商涉知识产权案件13件28人,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拓展涉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受理涉民营企业法律问题12件,及时回应当事企业和经营者诉求;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在博物馆广场、人民广场开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宣传6次,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在公安机关开展涉及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专题宣讲活动,对统一证据的审查认定标准、准确定性、精准量刑提供帮助,确保办案质效;在宁夏福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原童辉幼儿园、固原富飞隆商贸有限公司开展关于新修订公司法的法律宣讲活动,并送达原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联系卡;针对虚开出售发票类案件联合市场监管、税务、公安机关对辖区涉及“空壳公司”的企业进行排查梳理,并围绕此类案件中涉及的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协同激发市场竞争和创新活力,既注重依法打击犯罪,又注重企业化解风险,办理的涉企法定代表人伏某故意伤害案,通过稳慎适用强制措施,有效保障该企业30余名职工稳定就业,实现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对涉企“挂案”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监督清理涉及职务侵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诉讼等案件11件;针对裁判生效后未及时移送执行、文书未能依法送达等问题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份;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17件,针对适用法律错误、执行裁定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1份;办理涉企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1份;针对辖区23家农贸市场、超市、生鲜肉店普遍存在使用“生鲜灯”改变食用农产品色泽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份,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深化“检企对接”,联合公安、法院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法律护企”服务站;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普法讲座进企业5次,发放宣传册600余份;坚持依法惩治犯罪和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相结合,会同应急部门实地走访辖区部分企业,就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风险等开展座谈交流,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规范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