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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源法院“诉前调解+督促履行”推进融合治理

本报讯 (通讯员 海志花) 近日,泾源县法院积极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诉前调解+督促履行”的工作模式,高效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2019年2月,白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陆续向杨某借款3.5万元,同年3月向杨某出具欠条一张并承诺尽快偿还,之后经杨某多次催促,白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未向杨某偿还借款,杨某无奈将白某诉至泾源县法院。

泾源县法院收到立案材料后,考虑到该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适宜调解,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泾源县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经过调解员耐心劝导,白某与杨某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以民事裁定书的形式确认二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

为避免“一案结而多案生”,承办法官在向有履行义务的白某送达民事裁定书的同时,告知其应依法按期履行的法定义务,并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首期履行期限届满后,白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杨某欲申请执行。承办法官了解后,积极联系白某提醒其履行调解协议内容,经过承办法官的督促,最终白某向杨某履行了全部案款,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结案不是法院工作的终点,‘事心双解’才是司法的最终追求。”泾源县法院代院长梁志龙表示,该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到我为止”的工作理念,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在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上持续发力,不断探索“诉前调解+督促履行”的工作模式,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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