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卫东 张佳慧) “相信你曾是一个善良、朴实,眼里有光、嘴角有笑的孩子,因追求金钱的方式错误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法官,我真心希望能够通过庄严的庭审、公正的判决,给你一些生活的启迪,希望你能认识到错误,改过自新,做一个自食其力、正直善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近日,同心县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进行宣判。这段附在判决书后的“法官寄语”,让未成年被告人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一定痛改前非。
自6月1日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取消指定集中管辖以来,同心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和犯罪原因,在判决书中均以附录“法官寄语”的形式开展审判衍生的实践活动,将法庭教育延伸到判决之后,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在惩罚犯罪的同时矫治犯罪。
一纸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该院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践行对未成年人被告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细化工作举措,通过法官寄语将情理与法理有机结合,从法律和情感的双重角度对未成年人给予帮教,用爱感化迷途少年,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