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彩华
“不用出门、不用上班,在家轻松赚几十万元。追着剧、聊着天,动动手指把钱赚。”这样的口号骗到了不少人。近日,彭阳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ZBS”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开宣判,以樊某为首的8名犯罪分子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6年不等,最高处罚金10万元。
至此,这起虚拟性与隐匿性极强的跨区域特大网络传销案尘埃落定。
线上抢拍虚拟玉石
落入新型传销陷阱
“我投资的网络平台出了问题,买的虚拟玉石无法销售了。”2021年7月16日,彭阳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魏女士报警称,其在“ZBS”平台上抢单虚拟玉石,被骗9000多元。
魏女士在当地某服装店当导购员,她发现几个同事在一款手机平台上投资虚拟玉石。“我一开始觉得像骗局,还劝他们不要玩。没想到后面我也上当了。”魏女士懊悔地说,每天看到同事兴奋地分享又挣了多少钱,她从不相信变得动摇观望,直到忍不住尝试参与,没想到2个月后平台竟然关闭,不仅没挣到钱,还损失了本金9317.28元。
据悉,参与者需要下载“ZBS”App,经过注册登录后,就可以抢购平台上的虚拟玉石。平台每天会分不同场次开仓卖玉,玉石价格低的有几百元,高的有上万元。在抢单过程中,每个用户都绑定了微信收款码或者银行账户,订单下方显示收款方式。当买方玩家抢到平台展示玉之后,即通过手机支付方式点对点地将钱款转给卖方玩家,并且要及时上传分享下单信息。卖方玩家确认收款后整个交易过程完毕,买方玩家的身份就转为卖方玩家。玩家购得虚拟玉石持有24小时后自动在平台上架预出售,玉石的价格以固定比例上浮,最终在抢到第10个人时价格封顶。此时,持有玩家会联系平台将玉石按照价格的一半在平台再次预售,另一半兑换为玉珠。
玉珠是平台的虚拟货币,兑换与人民币等值,在预约抢单和正式下单时能直接使用。玉珠是吸引用户参与的重要手段。当新用户注册账号时,平台会为用户赠送100个玉珠。之后则只能通过介绍自己参与的“上线”来购买,“上线”没有再找“上线”。在此过程中发展为层级关系,当新用户下单玉石后,“直推”下线者可以获得6%的玉珠奖励,“次推”下线者可以获得3%的玉珠奖励。每笔交易中,平台都会以玉珠的形式扣除手续费。
平台不断拆分变身
庞氏骗局最终露馅
接到报警后,获悉参与人数众多,彭阳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全面侦查工作。经过对涉案的1000多个账户、数10万条信息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专案组成员梳理出了这一传销组织的组织架构、人员构成、地域分布及资金运作等情况,成功获取了涉案人员的层级架构图和平台经营模式,逐步揭开了该网络传销组织的真实面目。
在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固原市局经侦支队的指导下,专案组成员历时一年多,辗转山西、内蒙古、甘肃、陕西、吉林、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省市,行程9万余公里,在多地多警种的通力协作下,成功抓获樊某等犯罪分子,收缴违法所得107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11部、笔记本电脑3台。
经调查,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以樊某为首,魏某某、田某某、高某某、闫某、杨某、黄某某、杨某军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以投资虚拟项目为名,搭建了“ZBS”平台。该平台以“推广平台即可获利,平台托底回收玉石,发展下线增加收入”为由,持有订单以固定比例增值后高价卖出,赚取“溢价”,并通过线上创建多个微信群,要求参与者定时打卡,分享自己抢购订单的截图,并带头抢单,营造投资氛围热烈的假象,大肆发展下线人员在平台上抢购玉石,并层层推荐下线参与。多次抢购后,虚拟订单价值过高,参与者抢单积极性降低,“ZBS”App无法继续运营。犯罪团伙又开发出新的App,又按老套路,重起炉灶,重新吸纳会员参与。
“ZBS”先后拆分变身为“得益”“优宝汇”“优宝汇2”“人人益购”“宇宙e站”平台,将抢购“玉石”又改为抢购“得益币”、蛹虫草参肽粉、蛹虫草参杞蜜膏、充电桩等内容,继续发展下线。犯罪分子明知会“暴雷”,为了规避法律责任,还要求参与者在投资时实名认证,并录制视频称系自愿参与,产生的所有损失与平台无关。为了安抚部分被洗脑的“铁杆”参与者的情绪,在不断换“马甲”的过程中,还会吸引这些人群成为追随者、推广者。各平台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达4000万余元,发展下线人员2000余人,涉及全国29个省份,发展层级达17层,形成“金字塔”式等级结构,在炮制“庞氏骗局”的过程中,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传销本质是“拉人头”获利
警方提醒理性投资勿沉迷
“我之前参与过其他平台的投资,多年开店做生意挣的钱都亏了进去。我就想着还不如自己搭建个平台搞快钱,没想到还是栽了。”主犯樊某供述,因为他参与过传销,清楚结构套路,便在兰州找了一家技术开发公司,结识了搞软件开发的“同伙”魏某某,委托其开发了“ZBS”App,租了一个服务器上线。之后,他联系到一起做过传销的田某某,为其提供了内测号让一起看看。田某某与高某某、杨某、闫某等几名老传销人员,正聚集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商量“挣钱”的路子。看到樊某提供的平台,几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伙大干一场。
之后,几人在山西大同市、陕西西安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宁夏银川市等地多次组织部分传销人员线下聚餐,营造阵势。樊某自称“ZBS”西北地区运营总监,鼓动传销人员加大投资力度,几名骨干迅速建立了自己的团队,开始了非法敛财之路。当参与者投资了所谓的玉石、坐等涨价时,他们哪里知道,涨价只是犯罪分子的游戏,因为网页是他们做的,后台是他们操控的,涨幅是他们定的。
在警方调查中,发现有人花光了家底投资,有人不惜卖房卖车投资,还有人在网络平台借款投资。据犯罪分子供述,平台建立之初,他们也是从身边人入手,传销人员在被洗脑后,会失去自我判断能力,坚信从事的是能让自己翻身成功的“事业”,这种信念让他们认为拉亲人朋友加入是分享机遇。
警方介绍,虚拟货币传销犯罪不受地域限制,规模大、参与人众多、资金流大、传播发展快,具有欺骗性高、隐蔽性强等特点,但其本质仍是通过“拉人头”来非法获得利益。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高息收益诱惑,严加防范,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谨防传销陷阱,切勿沉迷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