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郑芳芳
近年来,随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深入,政府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法律服务事项,向第三方购买法律服务,逐渐成为常见的地方实践。
今年7月,贺兰县政府统筹购买法律服务,正是契合了这一趋势,既能让贺兰县政府将一些专业性强的法律事务交由专职律师团队来处理,从而更好地专注于公共管理和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又能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质效,更好发挥法律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生、促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贺兰县购买法律服务“意不止此”,专职律师团队还将为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涉法事务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以法律“外脑”辅助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正是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的落实,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从而让法治思维与法治意识贯穿于服务人民群众的每一项决策之中,促使政府整体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增强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