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杨志恒) 近日,原州区法院寨科法庭通过诚信经营理念化解一起因买卖石料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白某从事石料销售行业,某日被告高某从白某处购买价值40万余元的石料,仅支付了部分货款,针对剩余16万余元货款,高某向白某立下欠条,承诺于2024年1月前付清,如逾期付款将按购买石料欠款金额支付违约金。约定期限到后,高某并未向白某支付剩余欠款,经白某多次催要,高某仍未支付,无奈之下,白某将高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审查案情后,认为此案有调解基础,第一时间约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中法官讲明,生产经营中,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都应信守承诺、按时履约,这不仅是法律的底线,更是每个公民都应遵守的道德底线,讲诚信才能赢得发展。最终,在办案人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达成还款协议,白某不再要求高某支付违约金和利息,高某按月支付2万元,直至付清为止。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