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建兴 通讯员 丁悦) 近日,惠农区法院发出首份《罚款预告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成功执结5起案件。
蒋某、张某与杨某、马某等5人因土地占用问题产生邻里纠纷多年,蒋某、张某将杨某、马某等5人诉至法院,惠农区法院依法判决杨某、马某等人将所占的共87.31平方米自建设施(棚房)予以拆除。并将土地腾退返还给蒋某、张某,同时支付鉴定费总计5000元。因杨某、马某等人迟迟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蒋某、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惠农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上门找到被执行人家中释法析理,督促尽快拆除自建设施,杨某、马某等5人以各种理由推托,拒绝履行。见多次沟通督促履行无果,执行干警遂向5名被执行人先后发出《限期履行告知书》《罚款预告书》《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预告书》,告知5人拒不执行将面临依法罚款处罚,甚至是构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受到依法处理,以惩戒预警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惩戒预警措施的告知提醒督促警示作用下,杨某、马某等5名被执行人预感后果会严重,同意尽快将判决87.31平方米自建设施(棚房)拆除,并将土地腾退返还给了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