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世伟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主动拒绝驾驶或乘坐超员车辆。图一时方便、贪一时利益,只会将自己的人身安全置于险境。
【案情】
9月17日15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五大队在海原收费站开展勤务时发现,一辆白色七座面包车出站后将车辆停在路边下客。这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遂上前拦截该车实施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驾驶员没有客运从业资格证,涉嫌非法营运。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超员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同时联系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到现场联合执法,对该驾驶员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进一步处理。民警结合非法营运、超员超载交通事故案例,对驾乘人员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超员、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教育他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出行要乘坐合法合规的车辆,做到安全出行、平安出行。随后,民警协调车辆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说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民警提醒,随着国庆假期临近,长途出行的乘客一定要到正规的客运站点购票乘车,切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当发现自己所乘坐的客运车辆存在超员情况时,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或相关部门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