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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庙法庭督促履行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本报讯 (通讯员 康琦) 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草庙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通过建立督促履行机制,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推动实现“要我履行”向“我要履行”转变,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8月,章某将王某诉至彭阳县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劳务费。该案经草庙法庭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王某于30日内支付章某劳务费6000元。虽然案件得到高效调解,但调解书中的给付期限即将届满,王某始终怠于履行。

“法官,这笔钱被告就没打算给我,我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吗?”章某来到向草庙法庭寻求帮助。

“您别着急,案款金额不大,我们先尝试督促履行,如王某仍未履行,您再申请强制执行也不迟。”干警小翟耐心解答完毕后,立即拨通王某的电话,督促其及时履行到期给付义务。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小翟随后来到王某家中,面对面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并郑重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讲明财产查控及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可能会对生活造成的影响,引导其诚信履责。王某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后,当即来到草庙法庭,现场向章某支付了6000元劳务费。

“督促履行是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草庙法庭通过督促履行机制使100余起案件当事人在执前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履行到位金额达200万余元,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也由刚开始的61%下降至现在的45%。”彭阳县法院草庙法庭庭长曹海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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