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我局自1997年以来,依法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涉案资金账户中遗留有部分取保候审保证金、暂扣款等,案件现已期限届满,特此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被暂扣款人到我局办理保证金、暂扣款退还手续,现予以公告。被取保候审人、被暂扣款人在本公告发布后,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凭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缴款凭证、本人的银行卡尽快到原办案单位办理退还事宜。查询电话:0951-8116921。特此公告。
银川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