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世伟) 10月5日16时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八大队民警在银百高速由北向南91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护栏边割草。
民警迅速开启警笛,警示过往车辆减速避让。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民警上前询问得知,男子是附近的村民,看到护栏边的野草长得十分茂盛,便想割些野草回家喂牲畜。民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阐明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危险性,并指出高速公路附近的农作物可能因环境污染而不适宜食用。男子承诺今后绝不再踏入高速公路。民警护送其安全离开高速公路,并详细记录该区域的安全隐患,通知养护部门立即修补加固周边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全面排查,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
10月5日9时,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二大队分控中心值班民警在视频巡逻时,发现乌银高速203公里处,一男子正在应急车道内骑行,遂立即通知路面巡逻民警前往查看。巡逻民警在乌银高速200公里处找到该男子后,对方称自己家住内蒙古阿拉善盟,正打算把刚买不久的自行车从银川骑回家,由于导航设置错误,误入高速公路,发现走错路后已经下不去,就将错就错继续沿应急车道骑行。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向其讲解了行人、非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为的违法性及危害性后,将其带上警车从就近的长流水收费站送出高速公路。
办案民警提醒: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