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2名男子以购买“现金花束”“抽钱蛋糕”等方式进行犯罪。近日,经银川市西夏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2人作出有罪判决。
2024年2月中旬,犯罪嫌疑人曾某某、王某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通过软件与上家联系,以订购“现金花束”“抽钱蛋糕”等方式在美团等软件联系商家,以送给女朋友、母亲等理由骗取商家信任,骗得商家银行卡账号、支付宝收款码并由上家将违法犯罪所得转入其中。为隐藏自己真实身份,在商家完成订单后要求商家通过外卖等方式将订购的物品送至指定地点完成交货,以此完成洗钱行为。经检察机关查明,全国共串并案件6起,涉诈金额10余万元。西夏区检察院以曾某某、王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曾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对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没收2人的全部违法所得。
当前,犯罪分子开始使用更为隐蔽的方式骗取他人信任获取账户信息,以订购“现金花束”“抽钱蛋糕”等方式骗取商家信任,获取银行卡账户、支付宝付款码完成洗钱成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新型方式。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商家,不要轻易将个人银行卡账户、支付宝、微信收款码提供给他人,警惕收到来历不明的转账,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避免陷入犯罪分子编织的圈套,进而影响个人征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