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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峡司法所靠前解纷奏响秋收“平安乐章”

本报讯 (通讯员 盖圆圆 马月) “感谢司法所,为我的事情跑了这么多趟,困扰我几个月的事情在家门口就解决了。”近日,龚某说道。秋收时节,青铜峡市司法局青铜峡司法所调解员在“包村坐诊”排查矛盾纠纷时,发现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与农户因温棚租赁发生纠纷,经过调解员多次上门主动调解,纠纷圆满化解。

2022年,龚某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签订了为期3年的温棚承包合同,前两年收益颇丰,然而今年3月,种植过程中出现减产倒秧情况,龚某怀疑是水质问题,遂前往银川某研究所进行水质检测。拿到检测结果后,龚某认定蔬菜减产是受水质影响,多次找合作社要求改善水质,但合作社拒绝了龚某的要求,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龚某说:“起初我只要求让合作社改善水质,水质改善就继续租赁,但3个多月过去了,合作社既不改善水质,也不给明确答复,我的8栋温棚改种了玉米,眼看就要支付下一年的租金,合作社还没改善水质,要给我赔10万元。”

合作社表示,接到龚某的反映后,经多方联系发现改善水质所需经费过高,且水质检测报告并不能直接证明减产与水质有关,也可能是龚某自己的原因,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赔偿。龚某扬言不赔偿就不退棚,也不继续交租金,双方僵持不下。

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司法所对纠纷风险进行了研判,并初步拟定了解决方案。几天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找到龚某进行劝说,首先对龚某收成欠佳表示关心和安慰,继而向其说明,合作社属于村集体经济,花的每一分钱都是集体的,8栋大棚的土地也是村集体从村民手里租过来的,要给村民付租金。见龚某态度有所缓和,调解员继续讲道,合作社考虑到都是本村的村民,同意给予龚某部分补偿,还可以联系其他承包人购买龚某的设施配件,最大限度降低龚某的损失。听了调解员的建议,龚某表示回去再考虑一下。

眼看租期将至,双方关于温棚租赁纠纷仍未解决,调解员提议寻找同村与龚某相熟的村民作为中间人进行劝解,同时又督促合作社找到新的承包人对龚某棚内设施进行收购与估价。经过多方努力协调,龚某最终作出让步,同意与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解除合同,与新的承包人签订转卖设施合同,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几天后,经调解员回访,龚某收到补偿款后已解除合同,新的承租人已顺利进驻温棚开展生产经营。

脚下有泥土,心中有群众。青铜峡市司法局青铜峡司法所持续在基层发挥化纠纷解民忧主力军作用,于细微之处解决群众的烦心事,调理疏导群众心结,以“事心双调”实现“事心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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