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署) “老人家,我们是原州区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员,今天专门来了解一下您的情况。”近日,原州区法院民二庭法官拉着一位大妈的手说。
原州法院受理一起宣告自然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鉴于被申请人身体状况较差,需要家属护理,且具有监护资格的亲属人数众多并分居多地,若要求当事人到法院,将给被申请人及家属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为减少当事人诉累,全面了解案件实际情况,承办法官主动前往被申请人居住地进行实地调查,进一步查看被申请人精神健康状况,征询被申请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在此过程中,承办法官还联系被申请人所在社区,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见证调解过程,并取得社区同意认定的书面证明,为此案件的顺利审结奠定了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