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64-0020 宁夏日报报业集团出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组团上演“狸猫换太子” 假烟调包真烟7人领刑

本报讯 (通讯员 高瑜) 近日,隆德县法院审理一起7人团伙调包香烟的刑事案件,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拘役4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责令对未退赔的被害人损失继续退赔。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4年3月3日至4月16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在吴忠市纠集并组织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马某某、杨某丙、赵某某、白某某分别窜至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甘肃庄浪县、张家川县、清水县等多地实施以香烟“调包”为主要手段的诈骗活动。以上人员每流窜至一地,即相互配合,以“找人办事送人情,需从商店购买香烟,如送不成功就要退回”为幌子,在骗得受害人信任后,遂将香烟付款后带走,由刘某某将购买来的香烟用牙签、小刀拆开,把真香烟倒出来,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香烟进行替换,再用电熨斗、垫块将香烟进行粘封后,由团伙成员将调包后的假香烟拿回原商店退掉。7人共作案5次,骗取27 家商店 105条中华香烟(其中软中华香烟 102条,硬中华香烟3条),价值59234.8元,获利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伙同被告人杨某某等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买烟送礼、如送不出退回香烟的理由,取得被害人信任,在购买整条香烟后将香烟拆封调换成劣质香烟,再退还香烟骗取退款的方式,“调包”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7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7名被告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均未提出异议。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最终作出文章开头的判决结果。宣判后,7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 2024-10-17 3 3 宁夏法治报 content_136657.html 1 组团上演“狸猫换太子” 假烟调包真烟7人领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