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孩子爸爸因犯罪被判刑,没想到检察官帮助我们母子纳入低保,让我和孩子的生活有了保障,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官的为民司法……”10月15日,母子4人被纳入低保后,郑某某含泪向永宁县检察院检察官致谢。
今年6月,永宁县检察院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通过羁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辖区服刑人员张某某的3名未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线索,启动调查程序。经调查发现,张某某的3个孩子均未满10周岁,其中最小的孩子才4岁,孩子的母亲郑某某因需在家照顾年幼的孩子无法外出务工,导致现阶段家庭收入为零,只能靠亲戚接济勉强度日。此外,因张某某犯罪导致家庭背负巨额债务,郑某某及3名未成年人的生活窘迫。永宁县检察院认为,虽然张某某因犯罪入狱,但不影响郑某某及3名未成年人享受国家的兜底保障,遂向有关部门移送救助线索,但因郑某某及3名未成年人的户口均不在永宁县,无法申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相应的救助措施。办案检察官积极与郑某某户口所在地及永宁县的户籍管理机关、村委会沟通协调,经过多方努力,将郑某某及3名未成年人的户口转到永宁县。随后,永宁县检察院再次向有关部门移送救助线索。如今,郑某某及3个孩子已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