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石渊) 近日,由银川市金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段某涉嫌赌博罪一案,法院审理后以2名被告人犯赌博罪分别判处其7个月、6个月的有期徒刑。
2024年2月,被告人杨某为获取非法利益,组织多人在茶楼和台球室包间以“德州扑克”形式进行赌博,并安排被告人段某负责兑换筹码、记录账务,荷官用“筹码”进行抽头。涉案赌资共7万余元,2人获利1200元。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带有财物输赢、亲属之外进行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是正常的消遣娱乐,不以赌博论处,但是为了获取金钱和财物纠集3人以上,以钱财为赌注,意图通过各种输赢方式博取更多钱财的行为构成聚众赌博。鉴于赌博会给社会、家庭、子女教育带来巨大危害,国家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该案中,杨某、段某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且从中抽头渔利,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对人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巨大威胁,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凤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预防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现场讲解、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在居民小区、娱乐场所聚集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自觉远离赌博。检察官提醒群众,对于身边发生的赌博违法犯罪案件,要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司法机关将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办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