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炳宇
在民法典的护航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迈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在广大青少年群体中,广泛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助于他们养成自觉守法的规则意识,并且学会通过法治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近日,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银川律师事务所汤睿佳律师,听她讲述在具体事例中,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织就一张严密的保护网。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钱款能否追回】
12岁的小刚沉迷网络游戏直播,偷用妈妈的手机打赏游戏主播5万元,妈妈可以追回损失吗?
律师点评:
12岁的小刚,在法律上还是未成年人,他瞒着母亲擅自使用她的手机,冒用母亲的身份证信息进行充值、打赏。这些行为,实质上是小刚个人擅自为之。
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被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刚的大额打赏,显然远远超出了他的年龄和智力所能驾驭的范畴。因此,如果小刚的母亲对此不予追认,这笔打赏的民事法律行为应被认定为无效。这也意味着,小刚的妈妈有权利要求相关直播平台退还这笔款项。
此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如同一道坚固的盾牌,为未成年人筑起了坚实的防线。该条例明确规定,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等网络活动,同时合理限制未成年人的单次及单日消费数额。更重要的是,条例要求建立网络直播真实身份信息动态核验机制,防止未成年人陷入网络沉迷的泥潭。对于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法律将给予严厉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直至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若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还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更将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校园贷”陷阱应该怎么办】
随着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获得了诸多青睐,众多“校园贷”金融机构平台纷纷到高校“跑马圈地”。这些网贷平台并不规范,甚至设置了高额的利率和罚息,学生出现逾期返还的情况时,个别网贷平台甚至会采取极端手段追回借款及高额利息。那么,作为学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呢?
律师点评:
“校园贷”背后,隐藏着诸多令人不寒而栗的贷款形式。比如“裸条贷”,它要求借款人(多为在校女大学生)提供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作为担保,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这些照片就可能被公开,成为逼迫其还款的筹码。再比如“培训贷”,大学生在求职时,被公司要求支付高额培训费用,很多学生无力承担,于是公司便以“培训贷”的名义为其办理贷款。然而,学生贷款后高薪没拿到,反而背上了高额债务。还有“回租贷”,贷款公司以“抵押”手机的形式借款,要求读取学生的通讯录。一旦逾期,便按照通讯录骚扰学生的家人和朋友,甚至要求学生不断续期,更换其他平台“填窟窿”。
这些“校园贷”都是非法的。早在2017年,教育部、银监会、人力资源部就已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得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因此,一旦遇到网络贷款平台的“校园贷”陷阱,学生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应以实际借到的金额为本金,手续费、利息不计入本金范围。同时,滞纳金、违约金、逾期利息也有法律上限,超过部分将不予支持。面对不良“校园贷”的威胁,如采用暴力、限制人身自由或散播裸照等方式催收,这些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学生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压岁钱该归谁所有】
过年时,孩子最开心的莫过于收到压岁钱了,然而孩子的压岁钱是否一定要上交,父母是否可以用各种借口进行保管,又或是把压岁钱拿走自己使用?
律师点评:
孩子们的压岁钱,到底应该归谁所有?谁又有权支配这些钱呢?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问题。但别担心,民法典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答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就是一种赠与行为。当孩子或其监护人表示接受,并且钱款发生转移时,压岁钱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孩子了。
那么,父母能不能使用孩子的压岁钱呢?答案是不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除了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父母虽然可以帮助孩子保管压岁钱,但无权直接没收或随意处置。更不能单纯拿这笔钱为自己消费,损害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取外号算校园欺凌吗】
“在学校里面给同学起外号,算不算校园欺凌?”小宇是一个内向单纯的孩子,身材瘦小,在学校老实本分,朋友也不多。有一天,一个调皮的男同学见到小宇,大声地叫他“猴子”。周围一些同学听到后也纷纷叫小宇这个外号。久而久之,无论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同学都叫小宇“猴子”。小宇越发自卑,最后不想去上学。
律师点评: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在这一案例中,男同学给小宇起侮辱性绰号,并带动周围同学一起称呼,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校园欺凌。它侵犯了小宇的人格尊严,给他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
面对校园欺凌,沉默与逃避只会让欺凌者更加肆无忌惮。法律赋予了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欺凌者侵犯了受欺凌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还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更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民法典中关于教育机构侵权责任的规定,也为受害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学校承担着安全保障义务,若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除非学校能证明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将推定其承担责任。这一原则无疑加重了学校的安保义务,促使其积极履行职责,预防校园欺凌的发生。
对于被欺凌者而言,保持镇定、拖延时间、寻找机会向周围人求救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遭遇了校园欺凌,请勇敢地站出来,向老师、家长或法律机构寻求帮助。作为旁观者,我们也应该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为被欺凌者提供适当的帮助,并及时向学校等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