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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诉前调解“零成本”化解涉企供热纠纷

本报讯 (通讯员 高艳) 近日,彭阳县法院通过诉前调解“零成本”化解两起涉企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收获了显著的法律效果与良好的社会效果。

某供热公司为某房地产公司、某商贸公司提供供热服务,供热期满后,两公司一直未缴纳取暖费,供热公司沟通无果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4年9月诉至彭阳县法院,要求某房地产公司、某商贸公司支付拖欠的38万余元取暖费。

案件受理后,为了节省企业诉讼成本,两起案件被委派至诉前调解,在了解到被告两公司的欠费原因和经营状况后,调解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耐心理清双方诉求,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析理,讲明拒不缴纳取暖费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劝解供热公司要理解企业困难,给予一定宽限期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经过调解员细致入微地讲情、讲理、讲法,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分期缴纳取暖费,并主动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当场进行确认并送达。至此,两起标的为38万余元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彭阳县法院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不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畅通企业涉诉“绿色通道”,有效减轻企业诉累、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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