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姬亚娟 马会如) 近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1月,刘女士丈夫不幸意外去世,刘女士在整理遗物时发现其丈夫生前于2022年11月为自己投保百万意外险一份,保险期限自2022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受益人是刘女士和孩子。后刘女士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以“无法认定被保险人的死亡原因且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投保告知规定的告知事项”为由拒绝理赔,刘女士无奈提起诉讼。一审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按照保额进行赔偿并支付利息,保险公司不服判决结果,上诉至石嘴山中院。
石嘴山中院受理案件后,主审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耐心倾听双方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赔付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