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马志杰) 今年2至3月,原告王某、班某等19名货运司机通过货运信息平台接收货运订单,并按照订单要求运送货物至被告公司指定的卸货地点。之后,在王某、班某等人向该公司索要运费时,该公司几度推诿不予支付,无奈之下,王某、班某等19人诉至平罗县法院沙湖法庭。
案件受理后,沙湖法庭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材料,认为上述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标的额较小,若能通过调解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既能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能最大程度缓和矛盾关系。经联系各原告及被告公司,双方均表示愿意通过调解处理纠纷。随后,法官组织双方耐心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承诺在2024年11月30日前付清19位司机的运费。至此,该起合同系列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