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赵毛毛 刘思彤) 近日,惠农区检察院办理了柯某危险驾驶案。
检察官审查得知,柯某与朋友在大武口醉酒后想着已是半夜应该没有查酒驾的交警,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自己的微型轿车从大武口区出发准备回宿舍睡觉,柯某沿G110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惠农区蓝山园工业园区的路口处等红绿灯时犯困睡着了,因阻挡其他车辆通行后车司机报警。待交警大队民警赶到现场时,柯某竟弃车逃逸,后被民警抓获。
经鉴定,柯某血液检材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74.95mg/100ml。经惠农区检察院审查后,以危险驾驶罪向惠农区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宣告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