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王潇翊) “警官,我帮他开压路机车挣钱,月满且工程就要完工,他迟迟不付我工钱,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才报警。”年轻的马某气愤地说。
“我现在还不能付钱给他,工程项目部要扣除我5700罚款,开车的司机不好好开车,违规被罚款,理应承担责任,他全额要我付工资,还拒绝归还车钥匙,警官,你觉得他有理吗?”雇主张某满脸委屈地对前来处警的民警石月江说。
10月23日9时,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安分局红果子派出所在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警情过程中,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
经调查,今年9月22日,张某因故无法驾驶自家的压路机车在惠农区某筑路项目部路面施工,便通过朋友介绍雇请马某为其提供驾驶压路机车劳务,并约定了先预付1000元,月满再付6000元。当时,张某雇人心切,并没有预料到后续会产生违规罚款之说。后续结算过程中,双方因违规罚款发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马某遂报警求助。
调解前,民警考虑到双方同为司机好沟通,且争议标的不大,有较好的调解基础,若能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不仅能避免双方就车辆钥匙归还、车辆停运损失等一系列问题产生的后续纠纷,更有利于修复双方关系,于是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民警将该工程项目部主管人员聘请到场,引导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耐心劝解,经过不懈努力,双方情绪逐渐平复,最终通过民警沟通、协调、周旋,该工程项目部、雇主、雇佣人三方达成协议。施工方在明确指出马某、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并给予严厉批评、教育、警告的基础上,鉴于对方认错态度诚恳并表示今后遵规施工,施工方当场表态登记在册的违规全部免除罚款。张某消除了顾虑,现场将剩余的6000元劳务工资支付给了马某,马某亦将车辆钥匙归还给了张某,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